今天,学前教育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明确了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待儿童的三种情形将受到处罚: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儿童;②歧视、侮辱、虐待、性侵害儿童;③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或者损害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后果。
以上三种情形由所在的幼儿园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等有关部门,依法视情节给予当事人、幼儿园负责人处分,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禁止其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或者举办幼儿园;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格证书。
文 / 小亚
2024-11-04 23:29:45
来源:亚汇网
今天,学前教育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明确了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待儿童的三种情形将受到处罚: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儿童;②歧视、侮辱、虐待、性侵害儿童;③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或者损害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后果。
以上三种情形由所在的幼儿园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等有关部门,依法视情节给予当事人、幼儿园负责人处分,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禁止其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或者举办幼儿园;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格证书。
今天17:05
今天17:04
今天16:52
今天16:45
今天16:12
今天16:07
今天16:04
今天15:22
今天15:10
今天14:50
郑氏点银 今天21:25
闫瑞祥 今天12:28
贺博生 今天09:17
今天21:50
今天21:01
今天20:57
今天14:33
今天14:23
今天13:43
今天10:45
今天10:27
今天10:14
今天09:40
09月24日 16:52
08月31日 11:28
08月18日 15:17
06月06日 08:39
06月02日 17:59
05月15日 08:38
05月09日 08:34
05月08日 16:08
05月05日 09:51
04月23日 15:56